吉林2007年高考美术类专业1月13日全省统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20:22: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昨日记者从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我省从2007年起,普通高等学校(除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外)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动画、雕塑、广告学;园林、园林设计,艺术、装潢设计,产品、工业品设计、服装设计和摄影等美术和设计专业,以下统称“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
驻吉林省内院校(不含吉林艺术学院)和外省在吉林省招生的有关院校(除国家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007年美术类专业的本、专科招生全部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准再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
实行艺术专业考试全省统考后,将大大减轻考生文化课备考压力,减轻考生四处参加专业考试的经济负担,有利艺术招生的规范、科学管理。
美术类专业统考须知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于2006年12月5日至20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为2007年1月13日,考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考生在报名所在地市(州)招生部门安排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人物头像,只许用黑色字迹的绘画铅笔答卷),1月13日上午8时至11时,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色彩(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1月13日下午13时至16时,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各科满分成绩均为150分。
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条件
凡参加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2007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
持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发给的《吉林省2007年高考美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小凳、画板、画笔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参加招生院校专业考试须知
报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有关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吉林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吉林省2007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
非美术类(音乐、音乐学、声乐、器乐、编导、播音主持、表演和舞蹈等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分别由有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生可持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出具的《吉林省2007年高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参加有关高校的专业考试。
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时间
驻吉林省内院校组织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于2007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进行。
外省院校在我省招生并组织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于2007年2月5日至2月15日和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在省招生办确定的专业考试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进行。
省内外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可咨询有关招生院校或登录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431—85382439、85382440转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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