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市级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评选活动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40: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规划设计单位:
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充分发挥我市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市城乡规划设计整体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二00六年度市级(省级)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年度评选范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及有关城市规划研究。
2、本次评优活动共分六个奖项:第一项奖为《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综合类)》;第二项奖为《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城市环境与景观)》;第三项奖为《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小城镇规划)(不包括县城)》;第四项为《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城市设计与研究)》;第五项为《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市政规划)》;第六项为《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新农村规划)》。
3、评选范围:近年来,我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市外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接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4、二00五年申报的评优项目中,其中部份项目因各种原因,经评委会建议,转入二00六年评优。这部份项目,除非申报单位主动要求拆销或修改外,原有的申报材料有效,不必重新申报。(二00五年申报转入二00六年评优的项目,详附表)
二、获奖等级和标准
本次评选五类奖各设一、二、三等奖。其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应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居全市最高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全国同类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方面有一定创新,居全市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三、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2、申报项目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能初步反映规划实施效果或对下一层规划具有指导意义。
3、申报项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在理论应用、规划构思、设计手法、工作内容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所创新。
5、申报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凡具有乙、丙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城市规划协会申报;甲级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城市规划协会申报。
7、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元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一份。填写项目申报表时,需填写项目批准部门和批准文号,在最后一张表格的最上面一栏加盖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2、项目介绍Powerpoint配音演示文稿光盘一张,播放时间10分钟以内,不得超时;光盘内容应包括实施效果的图片,配解说不配音乐。
3、项目介绍文本资料一份,应包括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图片。
4、甲级规划资质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8个;乙级规划资质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5个;丙级规划资质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五、评选办法
1、市城市规划协会,组织有关专家首先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对入围项目,再组织专家进行等级评定,评选将于2007年2月底进行。
2、市城市规划协会将对2006年度获奖项目进行颁奖仪式和展览(另行通知)。
3、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主办单位拥有出版发行的权力。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在评审公布后1个月内,可由申报单位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六、评选经费
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在申报优秀项目的同时,每个申报项目交纳1000元评审会议费。
联 系 人:市城市规划协会 王 琰
联系电话:67959849来源:www.exam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