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4: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浙考发〔2006〕21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考中心函〔2006〕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具体为: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计算按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9〕39、人办发〔2001〕38号和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1〕16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要求,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报名时间定于5月9日至12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表中栏目、代码必须填全,贴好2006年拍摄的白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同一底版二寸照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市(县)以上人事、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杭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建设厅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省政府2号楼5024房间)报名。续考人员,凭上年度《准考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新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各市人事部门要会同城市规划部门认真审查、整理报考人员的有关材料,在确认的报名表上填写本市考生流水号。同时登记留存本市考生报考科目等重要信息,将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件4)于5月30日前送省建设厅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省府2号楼5024房间)。
四、试题形式及答题要求。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和比例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