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6]34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4日。各地须严格按《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按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的规定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各地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的人员,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四、全省集中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6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市、州人事部门确定。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于5月22日~23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3楼报名室,联系电话:4688383)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和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一)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二)按要求已填写好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三)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或数码照片3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有关表格和资料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购。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2.2元,其中市、州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49.7元(含上缴人事部考务费)。
六、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参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七、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2006年8月底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地要严格执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事部3号令),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前培训教育工作,加大考试现场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