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高级会计实务上国院第一章资产减值1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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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资产减值
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作为专门的准则规范了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是该准则并不适用于所有资产减值,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减值不在该准则规范范围之内,《资产减值》准则主要规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投资减值等。2006年高级会计师第一章大纲介绍了三块资产减值内容:存货减值、金融资产减值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他们分别适用《存货》、《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及《资产减值》准则,本章结合新准则及新大纲内容分别介绍这三类资产减值。
存货减值
会计期末,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这里所讲的"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果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一般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估计售价为基础加以确定会计期末,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这里所讲的"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果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一般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估计售价为基础加以确定
(一)存货发生跌价的判断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可变现净值"一般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估计售价为基础加以确定。 (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2.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3.如果属于按定单生产,则应按协议价而不是估计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 (二)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这就是说,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必须建立在取得的可靠证据的基础上。这里所讲的"可靠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企业产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同时,还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如用于出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就不相同,因此,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通常可以分为:(1)持有以备出售,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2)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如材料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还应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这些事项应能够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存在状况。即在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不仅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与该存货相关的价格与成本波动,而且还应考虑未来的相关事项。也就是说,不仅限于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价格与成本波动,还应考虑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事项。比如,20×2年12月31日,某一品牌小轿车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00000元。由于我国已加入WTO,根据可靠资料,预计在20×3年5月,该品牌汽车市场销售价格可能会下跌至98000元,则在编制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企业确定该品牌汽车的可变现净值时就可能需要考虑20×3年5月汽车销售价格将下跌这一因素。
(三)材料存货期末计量的不同情形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材料存货期末计量的具体运用情况。 1.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这里的"材料"指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等。"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中的成本是指产成品的生产成本。
例:资料: (1)20×2年12月31日,兴业公司库存原材料--A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为3000000元,市场购买价格总额为2800000元,假设不发生其他购买费用; (2)用A材料生产的产成品--W1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3)确定20×2年12月31日A材料的价值。 分析:根据上述资料可知,20×2年12月31日,A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高于其市场价格,但是由于用其生产的产成品--W1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也就是用该原材料生产的最终产品此时并没有发生价值减损,因而,在这种情况下,A材料即使其账面价值(成本)已高于市场价格,也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仍应按3000000元,列示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