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之模拟考试题十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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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资料: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1998~1999年期间为其大股东B公司自某银行取得的数笔贷款提供担保。有关情况如下:
1.A公司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两笔贷款于2001年4月到期,贷款本金3000万元,B公司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为580万元。B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银行于2001年6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及A公司偿付所欠款项。
(1)2001年12月,法院判决A公司按照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要求A公司在30日内向债权银行支付上述全部3580万元。A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支付了上述款项。
(2)对于上述债务担保,按照合同约定,在A公司代B公司偿付了有关贷款及到期利息后,A公司有权向B公司追偿,B公司对A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赔偿责任。2001年12月31日,A公司根据B公司的经营情况,无法确定何时能取得已代B公司支付的3580万元款项。但A公司认为,鉴于其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B公司对A公司代为支付的贷款及到期利息有赔偿责任,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为此,A公司在其2001年的会计报表中,确认了应收B公司3580万元的款项。
2.2002年10月5日,B公司自同一家银行取得的另外一笔贷款到期,B公司因财务困难,仍无法偿付,该笔贷款本金1900万元,B公司已将贷款利息分期支付给银行。
(1)至2002年12月31日,该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作为该笔贷款的担保人,其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中规定:
①A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B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③A公司提供保证的期间为自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在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贷款银行有权向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贷款银行在贷款到期日以后的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则A公司自动免除担保责任。
(2)A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认为,对于该笔债务担保,债权银行很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旦银行提起诉讼,A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必将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全部1900万元。
(3)鉴于至2002年资产负债表日,债权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认为对于尚未提起诉讼的事项;不符合会计制度中关于确认负债的有关条件,对于上述债务担保可能产生的损失在其2002年度会计报表中未确认任何预计负债。
要求:
请判断A公司对于上述债务担保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综合题)[本题13.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