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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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公章。根据审计意见的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包括标准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即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一,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的审计报告时,一般可说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审计准则和审计计划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一般可说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在总体上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一,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者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虽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仍然影响
重大;其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仍然影响重大。
第三,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一般可说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一般可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广泛而重大的影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无法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7)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①会计责任。
第一,会计责任的概念。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