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或有事项大纲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38: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三)待执行合同、企业重组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1.待执行合同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2.企业重组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二、或有事项的披露
(一)预计负债的披露
企业对预计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2.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3.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