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12: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 号),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6月22、23、24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2月4日9:00至2006年12月28日17:00(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截止。
(二)“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12月26日至29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
(三)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3776655。
(四)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日期、时间及科目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6月22日 |
下午 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3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 2:00-4:30 |
税法(二) |
6月24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 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为合格(成绩不予滚动)。
(二)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各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用的草稿纸统一由考场配发,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