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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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重、难点主要有: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扣除项目;增值额及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二、学习要点讲解
(一)征税范围
(二)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税法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减除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扣 除 项 目 |
扣 除 的 具 体 范 围 |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1.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2.前期工程费。 | |
3.建筑安装工程费。 | |
4.基础设施费。 | |
5.公共配套设施费。 | |
6.开发间接费用。 | |
房地产开发费用 (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1.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均不允许扣除。 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十(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