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1)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一)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以下基本特征:
(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吸引外国私人投资举办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外资企业。
(4)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
(1)生产经营计划权。
(2)资金筹措运用权。
(3)物资采购权。
(4)产品销售权。
(5)外汇收入使用权。
(6)劳动用工管理权。
(7)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
义务:
(1)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2)必须履行依法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
(3)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4)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和经营情况,接受中国政府有关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5)应承担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有:现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1)掌握有关现金出资的规定。
外方合营者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其用外币缴付的出资,应当按照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挂牌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整算成约定的外币。中国合营者以人民币缴付的出资如需折合外币,应当按照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挂牌汇率(中间价)折算。
(2)了解有关实物出资的规定。
(3)了解有关工业产权、技术出资的规定,注意掌握技术转让协议的7点规定。
(4)其他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很重要,特别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4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掌握5点出资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