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CPA会计强化班讲义--负债(2)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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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负债
四、需要掌握的要点:
【二】“小”税种的核算(理解)
1.消费税
①正常销售
企业销售需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退税时作相反分录。
②视同销售
税法规定了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形(同上述增值税视同销售内容),如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应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 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成本;
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将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3)进出口产品
①需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生产性企业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规定直接免税的,出口销售时不计算消费税。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物资,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代理出口)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4)企业收到先征后返的消费税,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2.营业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营业税,设置“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类型 |
会计处理 |
出租无形资产交纳的营业税 |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
出售无形资产交纳的营业税 |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
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交纳的营业税 |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
销售不动产交纳的营业税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