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渠道 |
入账价值的构成 |
购入的 |
非商业企业 |
买价 进口关税 其他税费 运费、装卸费、保险费
注:仓储费(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的仓储费)是计入当期损益的。 |
【例3-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乙种原材料5000吨,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每吨为12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00元。另发生运输费用60000元,装卸费用20000元,途中保险费用为18000元,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原材料为4996吨,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4吨。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元。
A、6078000B、6098000C、6093800D、6089000
答案:C
由于合理损耗列入存货的采购成本,而且运输费用要抵扣7%的进项税,所以,该原材料的入账成本=1200×5000+60000×(1-7%)+20000+18000=60938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6093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4200(=1020000+60000×7%)
贷:银行存款 7118000 |
商业企业 |
存货入账价值=买价 进口关税 其他税费
运、装、保、仓储费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 |
【例3-2】假如例1中的企业是商业企业,则存货的入账成本=1200×5000=6000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6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4200(=1020000+60000×7%)
营业费用93800(=60000×93%+20000+18000)
贷:银行存款 7118000 |
委托加工而成的(详细解释见消费税章节) |
委托加工的材料 加工费+(如果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如果收回后再加工而后再出售的,则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列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
投资者投入的 |
按投资各方的确认价值来入账 |
【例3-3】甲公司以一批商品对乙公司投资,该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双方确认价值为96万元。则双方的对应账务处理如下:
甲公司应将该业务作非货币性交易处理,并视同销售计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07[=80+100×(17%+10%)]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应交消费税 1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9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实收资本 113 |
债务重组方式换入的
|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相关税费 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换入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 |
详见债务重组章节 |
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
|
无补价情况下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相关税费-换入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 |
有补价情况下 |
收补价方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 补价对应的收益(或-补价对应的损失) 相关税费-换入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 |
支付补价方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相关税费 支付的补价-换入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 |
详见非货币性交易章节 |
捐入的
详见投资章节的解释 |
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
盘盈的
详见本章最后的解释 |
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