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第2章(6)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26: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3、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使用的名称有( )。
A、厂 B、公司 C、工作室 D、中心

答案:A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的字样。
14、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以下( )的权利。
A、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
B、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
C、查阅账簿权
D、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权

答案:ABCD
解析: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包括: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查阅账簿权.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权.执行合伙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15、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 )。
A、登记申请书
B、合伙人资信证明文件
C、合伙协议书
D、有关部门依法授予的批准文件

答案:ACD 来源:www.examda.com
解析: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法律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出具有关部门依法授予的批准文件。

三、判断题
1、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

答案:√
解析:合伙企业法仅适用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2、合伙企业的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对入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答案:×
解析: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可以因破产而解散。( )

答案:×
解析:合伙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所以合伙企业没有破产的说法。
4、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全体合伙人作出除名决议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

答案:×
解析: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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