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上课讲义(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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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前言:本章为税法中的基础章节,相对为要点章节。
二、本章重点:资料由朱荣振老师编写,0755-26184186,转载请注明作者。
1、税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发票管理和使用。 2、滞纳金的计算和运用;来源: www.examda.com
3、税款的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 4、税款追征和补缴;
5、核定应纳税额的规定; 6、税收的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
7、关联企业的纳税规定;
8、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偷税罪的认定及处罚;逃避追缴欠税款行为。)。
三、精华讲义
【要点一】、税务管理
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稽查。
凡有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一、税务登记
1、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根据我国《税收征管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 (A)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B)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C)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 (D)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 答案:b
解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资料由朱荣振老师编写,0755-26184186,转载请注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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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变更的情形应当包括:发生改变单位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扩大和缩小生产经营范围、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A、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B、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例题2】:根据我国《税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内,向原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正确答案:c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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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业、复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通常为停业前一个星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A、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B、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C、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