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7)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40: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三、诉讼
1、诉讼的适用范围
★5类适用民事诉讼、8类适用行政诉讼、4类法院不得受理的事项。(注意选择题)
例6、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 XX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 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违法
C 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 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案:A、B、D
2、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回避制度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3、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诉讼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特殊地域管辖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
——保险合同-→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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