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讲义十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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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例7、销售下列货物应按13%征收增值税的是( )。
A、饲料
B、汽车
C、家用电器
D、办公用品
答案:A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应税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税法上都应该并入销售额一起交纳增值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纳税人为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的,不并入销售额。
(2)对于逾期一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销项税率来计算销项税额。
(3)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征收增值税。
(4)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期限长短及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
注意这里的成本利润率。
★对于折扣销售方式: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