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前冲刺资料(集中版)(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17: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基础考点
1.合同的定义及合同法的适用对象P130第1段、第3段。
2.合同订立
(1)基本形式--书面、口头、其他形式(推定、默示形式等)P132例4-1
(2)合同的主要条款P133-135(8条):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者报酬;⑥覆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标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
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必须约定仲裁方式、仲裁机构等。
(3)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重点)
①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等属于要约邀请P137;
②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与失效。
(4)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的期限;
②承诺的生效、撤回、撤销。
(5)缔约过失责任
①产生于合同订立过程;
②因违背诚信原则(三种具体形式P142);
③给对方造成损失;
④结果:承担赔偿责任P141例4-6。
3.合同的效力
(1)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理解、运用、判断)
(2)合同生效的情况--签订生效、批准生效、登记生效P143例4-7
(3)无效合同--包括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
①无效合同的种类P144(选择、案例);
②性质、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③处理方法P144(最后1自然段)。
(4)可撤销合同--性质P145
①可撤销合同的种类(3种)P145(选择);
②宣告撤销权--法院、仲裁机构;
③撤销权的行使P146(重点);
④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P146(重点)例4-9。
(5)效力待定合同
①性质P147;
②效力待定合同的3种形式及法律后果P147-149。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4.合同履行
(1)履行的规则
①当事人就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的,首先协议补充;其次按交易习惯确认,仍不能确认的参见教材P150;先回答上面这一句话,再引用第4、6小点
②政府指导价的合同价格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运用对象及表现形式P151最后自然段说明。
(3)后履行抗辩权(了解)
(4)不安抗辩权(重点)注意综合、简答题适用。
①性质;②适用对象P153;③当事人的义务P153。
(5)代位权(难点)
①性质;②行使条件;③哪些情况不能行使代位权P155。
(6)撤销权(重点)
①性质;②行使条件;③行使对象;④时效(1年)。
5.合同的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书面形式(重点)
①保证人的限制规定;
②一般保证的性质P158(第一自然段);
③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如果没有约定是那一种的理解为连带)
④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四项债权的费用;
⑤两个以上保证人时,保证人之间的关系;物的担保和保证人并存时的处理P158;
⑥主合同转让对保证合同的影响(难点);
⑦保证期限--主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
(2)抵押(重点)--书面形式
①哪些财产能用于抵押,哪些不能用于抵押;
②抵押合同及登机生效的特别规定;
③设定两项以上债权抵押的,抵押权的实现P161。
(3)质押--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书面形式)
①权利质押的定义及质押物;
②动产质押的定义及质押物;
③质押的效力P163,倒数1、2、3段。
(4)置留
①适用的对象--保管、运输、承揽合同等;
②留置期不少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