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 |
地市 |
时间 |
领取地点 |
备注 |
【山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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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10月20日 |
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810房间(0531-88597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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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 |
9月13日起 |
芝罘区南大街61号(人才市场内)307室电话:0535-668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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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
正在领取 |
请各报名单位到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领取 。 只面向各报名单位,不接受个人的申请,请各位考生到原来的报名单位去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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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
9月28日-9月29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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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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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后 |
省部属单位的考生: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办证窗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各市地的考生:请跟当地人事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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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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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 |
中级资格证书于9月2日由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在领证现场统一验证、颁证 。 逾期领证者必须按照上述领证要求,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605室)和市人事局专技处(大木桥路123号314室)验证,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领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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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湘潭市 |
9月15日-9月30日 |
市财政局一楼会计考试报名办证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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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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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起 |
省职考办报名的合格考生:领取地点为省人事厅办公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省中直报名点(西解放立交桥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建设街2766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 其他各市: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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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省 直 |
10月11日起 |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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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 |
10月23日-11月23日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解放广场人才大厦4楼8416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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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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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10月26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顺河路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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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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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0月13日(注:10月1日至7日休息) |
在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名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到润粤大厦四楼领取合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其他各市的考生:请和当地考试机构联系领证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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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
10月10日起 |
韶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十楼1018、1020室,联系电话:8899720、8916365)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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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 |
10月10日起 |
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11房汕头市人事局职称科(联系电话:0754-817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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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常州市 |
9月28日起 |
考生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 原在常州市财政局报名者请到常州市局前街176号(原常州市财政局)107室领取(休息日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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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合肥市 |
10月8日-10月30日 |
合肥人才大厦(阜南路19号)8楼8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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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莆田市 |
9月25日起 |
市财政局财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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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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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至11月18日 |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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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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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至10月27日(节假日公休不办公) |
持考生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办理领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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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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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二上午收材料,隔周四为领证时间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新疆人才市场2楼3号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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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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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7日至2006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各市、地在下午领取 |
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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