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卫执业医师: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4 01:54: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遇到意外伤害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3、暂时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报告,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6、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7、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小编推荐:
#0000ff>灾害防病知识要点——旅途精神障碍
#0000ff>2011年公卫执业医师:烟草在燃吸过程中的变化
#0000ff>2011年公卫执业医师:烟雾中对青少年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