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招警考试(秋季)公告解读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6:01 16:58: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10年4月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公告,定于2010年5月8-9日进行考试,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800名,其中女性比例为10%即80名。
与2009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公告相比,可以看到其中的变与不变。
不变篇
一、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的报考对象,仍然要求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或上海生源的前两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的报考条件,仍然要求年龄在18-25岁之间,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的笔试科目仍然是4科——行测、申论、法律基础和英语(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的警察学员的笔试科目3门——行测、申论、法理学)。此外,华图专家将会在稍后针对大纲备考进行详细的解读。
变化篇
一、招考人数增加
2009年计划招录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600名,女性比例为10%。本次招考人数有了较大增长,和09年相比增长了200人,增幅达到33%。
华图专家认为,这是上海市政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根据自身的编制空缺情况,适当增加了招录数量,为上海考生提供了更多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机会。
二、报名时间短,考生应留意,不要错过
2009年报名时间有8天(0504-0511),这次考试报名时间仅5天(参见后附流程介绍)。而招考人数还多了200人。
三、报名办法强调“定向招考”
报名办法中,除历年常见的告知承诺制(即,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外,第一次强调“定向招考”。即报考本次秋季班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今年同时招录的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的警察学员职位。
四、强调在校待遇
与2009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公告相比,它添加了说明:一是秋季班学员学制一年半(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学员,学制两年),二是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华图专家指出,公告里关于在校情况的详尽说明,为考生选择春季班秋季班,还是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提供了更明确、更人性化的阐释。
附: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10:00—4月16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10:00—4月16日18:00。
下载准考证:5月5日10:00—5月6日18:00。
笔试时间:5月8日—9日。
笔试成绩及分数线查询:6月10日上午10时起。
面试由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