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招警考试-大纲(公安_法院_司法行政系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26 01:22: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
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
2010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
招录考试考试-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大纲
为便于应试者参加上海市2010年度人民警察学员考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上海市2010年度人民警察学员考试-大纲》,经上海市公务员局审定,现予公布如下,供应试者参考。
一、考试科目
上海市2010年度人民警察学员考试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申论》以主观性试题为主,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本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应试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和科目代码,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本科目以主观性试题为主。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应试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以上两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测试要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
数理能力主要测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包括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及对文字、图形或表格资料的综合分析能力。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的能力、准确迅速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理解和使用词语的能力,理解把握语句的语用、语气、语序、语法、成分、结构和表达方式的能力,以及阅读分析文字材料的能力。
判断推理能力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概念和事物关系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包括对物体空间关系、物体基本运动规律的分析判断能力,运用概念和标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对形象和空间关系准确识别、把握和思维的能力,以及判断、推理、演绎、分析等逻辑思维能力。
常识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者的知识面和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公共行政、法律法规、行政实务、文史常识和科技常识等。
(二)《申论》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及文字表达等能力。
《申论》考试,是模拟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能力考试。材料通常涉及特定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现实性,要求应试者具有比较丰富的常识,对社会变革有所认识、有所思考,具有较强的思想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有限时间内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和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加以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