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 高考频道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23 21: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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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规定的要求,详见《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学籍资格审查的通知》(渝招委〔2006〕33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关于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招生参与“高考移民”的紧急通知》(渝教职成〔2009〕30号)规定不得报名的考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设置的报名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