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法规辅导之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4监理工程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8:28 04:05: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了让广大考生更有效、系统的复习,百考试题监理工程师站点根据历年考试重点,整理了以下备考复习讲义,供广大考友复习备考。
第一节 监理工程师概述
第二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第三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第五节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一)守法
守法,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工程监理企业来说,守法即是要依法经营,主要体现在:
(1)工程监理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是指填写在资质证书中、经工程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核定的业务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监理业务的工程类别.二是承接监理工程的等级。
(2)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4)工程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地承接监理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5)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法人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诚信
诚信,即诚实守信用。这是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中的体现。它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护市场道德秩序。诚信原则的主要作用在于指导当事人以善意的心态、诚信的态度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正确地从事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