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精讲笔记(2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7:07 21:19: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包括:总则,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中药制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一.总则
1.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划分级别:100级、1万级、10万级、30万级。
2.洁净室(区)的管理要求
(1)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
(2)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立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3)100级洁净室内不得设地漏,不得裸手操作,当不可避免时,手部应及时消毒。
(4)10,000级洁净室使用的传输设备不得穿越低级别区域。
(5)100,000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内洗涤、干燥、整理。
(6)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
(7)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工具存放于对产品不造成污染的指定地点,并限定使用区域。
(8)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应定期检测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况。
(9)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0)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二.无菌药品
1.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最低要求(表1)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