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商品劳务税制度(15)—经济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23 21:24: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消费税制
本节学习要求:
掌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掌握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本节内容讲解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目 (共有14个税目)
(一)、烟 :包括卷烟、烟丝以及雪茄烟
(二)、酒及酒精 :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洒、啤酒、其他酒、酒精
(三)、化妆品
注意: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注意: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
(六)、成品油
1、汽油、柴油
2、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3、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八)、摩托车
(九)、小汽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
(十一)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每只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例题26.05单选】下列货物中目前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A.高档裘皮大衣
B.化妆品
C.烟丝
D.啤酒
答案:A
【例题27:06单选】下列征税项目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农副产品
B.电冰箱
C.珠宝玉石
D.计算机
答案:C
解析:珠宝玉石是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