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预习民法通则(1)—经济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4 20:45: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概念与基本原则

  1. 掌握民法的概念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即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2. 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自愿原则.

  (2) 诚实信用原则.

  (3) 公平原则.

  (4) 合法原则.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这是法律对民事主体最基本的要求。

  (5)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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