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三—经济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30 11: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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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保护
(一)《物权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保护物权的方法
1、确认产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返还原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恢复原状: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4、排除妨碍: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5、赔偿损失: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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