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会计证考试学习讲义-会计基础(二十三)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9:04 06:30: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news_con" class="mar10">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加强财产清查工作,对于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可靠
  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并与其账存数进行核对,揭示账存数与实存数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以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正确地反映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际情况,为编制财务报表和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源:www.examda.com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源:www.examda.com
  通过财产清查,及时发现财产物资是否安全和完整,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堵塞漏洞。财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项专门方法,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会计监督活动。对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保管的经济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因管理人员失职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经济责任,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贪污盗窃、违法乱纪的行为,应给予法律制裁;在制度上、管理上切实保护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3.促进财产有效使用
  通过财产清查,不仅要对财产物资进行账实核对,查明各项财产盘盈、盘亏的原因和责任,还要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存和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储备定额制度,对于超储积压、闲置不用或不合理应用的财产物资及时处理,从而促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获利能力。
  4.确保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来源:www.100test.com百考试题论坛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来源:
  全面清查是对单位的所有的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各种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所有固定资产;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各种储备物资;各种在产品、半成品、各项未完工工程和产成品;各种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其他在途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和出租的固定资产、包装物;受托加工的材料、物资和租入的固定资产、包装物;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和预算拨缴款等。
  全面清查涉及的范围大、内容多、时间长、参与人员广。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①年终决算之前,为保证年度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②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应进行全面清查。
  ③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应进行全面清查。
  ④中外合资、国内联营以及股份制改制前,应进行全面查。
  ⑤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应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来源:www.100test.com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进行盘点和核对。其清查的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物资,如现金、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参与人员少,但专业性强。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实施局部清查:
  ①对于现金应由出纳员人每日清点、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②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③对于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依据客户情况和金额的大小进行清查,在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二次,有问题的应及时核对,及时解决。
  ④对于各项存货除年度清查外,应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抽查,贵重物品应至少每月清查一次;在财产物资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或对某项核算指标发生疑问时,应对相应部分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2.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百考试题论坛来源: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定期清查就是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的清查。其清查的目的在于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一般是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
  定期清查的对象不定,可以是局部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通常情况下,年终决算前进行的是全面清查,季末和月末进行的清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来源:www.100test.com来源:考来源:采集者退散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不规定清查时间,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对各项财产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清查的目的是分清责任。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需要进行不定期清查:
  ①更换财产物资保管员、现金出纳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和现金进行清查。
  ②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对受损的有关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确定损失金额大小,以便索赔。
  ③企业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等需要进行的清查。
  ④上级、审计、财政等部门不定期进行的临时性会计检查时,需要进行财产清查。
  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决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源:www.examda.com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百考试题:会计从业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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