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9年自考免考课程实施细则通知自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5:11: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州、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省直属考点:
为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原《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课程免考是涉及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希望你们认真领会《细则》精神,按要求做好对原件的审查工作。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部分课程。
第三条 学科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军事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语言学、新闻学。
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