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04 2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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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湖北省招办获悉,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方案下发。此次艺术类高招政策较近几年来保持稳定,但仍有三大变化。
据了解,今年我省继续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对非美术类高职(专科)的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钢琴)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与艺术主持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像技术类专业组织全省联考。我省艺术考生在去年4.4万人的基础上,又有所增加。
一、部分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时,必须经教育部批准。
去年高考后,教育部着手对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并规定,从2010年起,只有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17种经教育部审核同意的高校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这些专业包括: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以及文化产业管理等。
二、在专业录取上,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高校有三种录取模式。
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或者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录取。各高校应将本校确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同时在4月10日之前报省招办备案。
三、今年艺术类高招限制高校认可其他院校合格生源。
今年我省未组织统(联)考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和少数高职(专科)专业,由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除外)自行组织校考;不自行组织校考的,由学校提出申请,认可1-2所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独立学院(教育部批准院校除外)和民办院校本、专科专业均不能单独组织校考,由学校提出申请,认可1-2所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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