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领证事宜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03 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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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造价 工程师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100 |
6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100 |
60 |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3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至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