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1级MBA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7:24 21: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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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1级MBA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本新生奖学金授予在全国MBA联考中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2011级自筹经费MBA学生(含在职和脱产)。奖学金评选依据为联考初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联考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权重分配:联考初试成绩归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5%) (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
权重分配:英语听力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5%,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一、一等奖学金
MBA联考初试成绩高出今年国家东部线(165分)40分以上,且总成绩75分以上。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二、二等奖学金
MBA联考初试成绩180分以上,且总成绩70分以上。奖金人民币6000元。
三、三等奖学金
MBA联考初试成绩180分以上,或总成绩65分以上。奖金人民币3000元。
2011级MBA新生奖学金由MBA教育中心根据学生成绩进行评选,确定奖学金等级及获奖名额,并在开学前通知获奖学生本人。奖学金将在入学后发放,获奖学生将获得教育中心颁发的奖学金证书。
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
同学对本公告若有疑问,可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