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台州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4 02: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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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司法警察1名。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二)热爱检察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三)台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安人民警察身份且进入公务员队伍满三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四)女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相关专业。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工作证;(2) 学历学位证书;(3)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报名确认: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三)笔试: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 体检与录用: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体检。参照公安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电话:88662510 88200887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