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检员考试辅导:入境人员卫生健康证明签发、备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8 10:57: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本文主要介绍入境人员卫生健康证明签发、备案,供大家参考学习。
外籍人员入境体检须知:
(一)注意事项:
1.空腹;
2.请携带三张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请携带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本国公立医院出具的六个月以内的体检记录、X光片及有关资料的原始件(必须为原始件,复印件不可),请一并携带;如为私立医院出具的证明需要经公证机构确认方为有效,经验证合格后可换发验证证明,每份验证证明需付60元。
(二)工作时间
1.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上午)
2.验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5,13:00—15:30
3.取证时间:周一至周五:13:00—15:30
注意:个人体检无需预约,二十人以上团体体检需提前预约,请拨打电话010--82403675。
(三)体检受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德政路10号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淀门诊部
(四)体检内容:采血、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X线
(五)领取结果:四个工作日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办理事项时用户所需提交的材料):
1.请携带三张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2.请携带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本国公立医院出具的六个月以内的体检记录、X光片及有关资料的原始件(必须为原始件,复印件不可),请一并携带;如为私立医院出具的证明需要经公证机构确认方为有效,经验证合格后可换发验证证明,每份验证证明需付60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凡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籍人员,入境时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健康情况,并在入境后1个月内到就近的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公安机关凭健康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健康证明的副本应当寄送到原入境口岸的卫生检疫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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