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讲义: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员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7:15 23:36: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本文主要介绍报关员考试中租赁货物、进出境修理物品、出料加工货物、溢、误卸货物、放弃货物、超期未报货物与退运货物和退关货物的含义、范围与相关程序,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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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货物(以租赁进口为主)
(一)国际租赁货物的分类:
国际金融租赁:融资性质,不复运出境,届满转让承租人。
国际经营租赁:服务性质,复运出境。
(二)报关程序:
《关税条例》规定,按海关审定租金作为完税价格交税。纳税人可选择分期按租金交税也可选择一次性交税。一次性交税可按海关审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也可按关审定的货价作为完税价格。(这就是说可以按三个基础计税:分期租金、货价、租金总额,对于金融租赁不可能选择租金总额)
1、金融租赁进口报关:
按审定货价交税:
进口时,交证、交租赁合同,并申报实际货价;海关审价、审单、查验、征税、放行结关。
按租金分期交税
报关时,按第一期应付租金和货价制单两份报关,同时提交合同和证;海关审价,查验、征
税(按审定的租金为完税价格计征)、统计(按货物实价)、放行、继续监管。
每期付租金后15日内按支付的租金提交各种单证申报交税。届满前30日,办理结关手续.
承租人受让则按海关以残值为基础审定的完税价格交税;否则退运出境。
2、经营租赁进口报关:
完全同上②报关纳税。但它可选择按首期租金或租金总额和按货价制单两份报关。
二、无代价低偿货物(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进出口日3年)
(一)无代价低偿货物: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即无代价抵偿可分为不符地场和短少抵偿。
(抵偿可由发货人、也可由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补偿)
*税号未发生改变,仍算无代价抵偿货物。只要税号一变,即属▲一般进出口货物而非无代价抵偿货物。
(二)无代价低偿货物的基本特征(特征上有点类一般进出口,但货物性质不同,这属于换货)
1、免证。
2、免税(原则上)。
A:退还货情况下的征税:
①原货已退进出境的免税。
②原货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免税。
③原货既不放弃也不退进/出境的,则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交税交证。
B:交货短少情况下补货征税:
少抵偿部分,已征税款,此时保险公司、承运人、出口人又补偿了货款,则退税;如未补偿,则不退税。(补货款成了是否受损的标志,据此才予以核退税款)
3、放行即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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