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每日一讲(4月29日)—报关员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4:29 21:01: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样品的含义和分类:
有些货物的质量难以用文字说明来表示,如部分工艺品、服装、土特产品、轻工产品等,则可用样品表示。用样品表示质量是指买卖双方同意根据样品进行磋商和成立合同,并以样品作为交货质量的依据。这种做法又称“凭样买卖”或“凭样销售”(Sale by sample)。凭样买卖的卖方必须承担交货质量与样品相同的责任。凭样买卖有凭卖方样品买卖和凭买方样品买卖两种。
1、 卖方样品
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成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质量的依据,称“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卖方所提供的能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既“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在向国外客户寄送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已备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这种样品称为“复样”(Dupli-cate Sample)。寄发样品和留存复样,都应编上相同的号码和/注明提供(寄送)日期和对象,以便日后联系时引用并便于查核。某些货物,由于其特点和交易的需要,必要时,可使用封样(Sealed sample)。
2、 买方样品
凭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质量的依据,称“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在我国也称“来样成交”。在出口业务中,如果卖方认为按买方样品供货没有把握时,卖方可根据买方的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这种样品称“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回样”(Return Sample)。如果买方同意凭对等样品洽谈交易,一旦成交则此项交易实际上是“凭卖方样品买卖”。在用文字说明表示质量时,有时为了使买方进一步了解商品的实际质量,增加感官认识,也可寄送一些“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这与“凭样买卖”是有区别的,因为这种参考样品是作为卖方宣传介绍之用,仅供对方决定购买时参考,不作为交货时的质量依据。可是,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纠纷,一般应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
总之,样品的表示方法有多种,要区别清楚各种不同的样品名称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