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经济法辅导(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4:06 22:54: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导读:本篇主要讲述世贸组织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
争议解决机制
一、国家之间进行贸易的争端解决:
协商和平解决(没有超国家的机构凌驾干国家之上)
一、世贸组织争议解决机制
WTO前任总干事雷纳托·鲁罗杰曾经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任何对WTO成就的评论都是不完整的。从许多方面讲,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做出的最独特的贡献。”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在GATT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基础上,并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要求而建立的独具特色的制度。那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在哪些地方呢?下面笔者就此谈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第一,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统一性。
首先,WTO争端解决机制统一了争端处理的程序。一方面它把货物贸易中的争端解决程序统一起来,这就能使得成员国贸易在发生争端时不必为规则和程序的适用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争议,这有利于争端解决的效率。另一方面它不单适用于货物贸易领域,还适用于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它把各个领域的争端解决程序都统一起来,这样使得WTO争端解决机制更有权威,有利于争端解决的进行。
其次,设立统一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DSB(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是负责管理规则与程序以及各项协议有关的争议。DSB还是WTO中唯一有权决定成立专家组、通过专家组报告或上诉审议报告、负责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机构,并且有权在有关当事国不执行裁决和建议的情况下,授权申诉国采取报复措施的机构。
第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性。
首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表现在它有强制管辖权。强制管辖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确立了“反向意思一致”的规则。反向意思一致规则是指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决策时,只有当所有的成员国都意思一致都表示反对某项议案时,该议案才被否决,否则该议案即被通过。DSB有权设立专家小组,通过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以及授权中止含协定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再加上实际运作中的准自动通过程序,实际上等于授予DSB、专家组和上诉机关以审理案件的全权,这就是法律术语中的“强制管辖权”。其次,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还表现在争端解决程序的时限具有强制性。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各程序只需在“合理时期内”完成即可,但到底什么是“合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也没有规定。这导致许多案件拖而未决,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的平衡不能得到及时维护。WTO争端解决机制正是吸取GATT的教训,规定各个程序都有强制的时限,具体而言:协商2个月,确定成立专家小组到通过报告9个月,合理期限的确立3个月,合理执行期限为12个月,决定是否授权报复的决定期限1个月,对异议仲裁期限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