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招简章变化解读:十个部分九大变化 — 考研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4:21: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是隶属于全国研究生培养整体方案当中的非常关键性的政策性文件。在这份文件当中,涉及到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所有的环节。
一、九大变化解读
纵观今年的招生简章,和去年相比,一共有十个部分,在这十个部分的对比中,我们发现一共有九处发生了变化。这九处涉及到:培养目标、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命题、复试和调剂。
(一)培养目标
变化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分类
今年的招生简章明确地提出了我国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两大类:学术性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这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尽管在此之前,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分,对我国的硕士研究生高等教育这个领域里面的人才划分有了一个定论,但是在招生简章中还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
变化二:培养的人才
在以往的简章中,只提到高级的专门人才,但是今年非常明确地提出两类人才:高层次的学术型专门人才(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这里面强调了不仅要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还包括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实践层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变化三: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
我们知道,之前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学专业的报考,但是今年在报考条件中,明确地提出,法律硕士分为非法学和法学两类,换句话说作为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今年可以同样报考法律硕士,即法律硕士(法学)。
变化四:专业硕士学位的范围扩大
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代码表
(三)报名
变化五:网上报名时间滞后
往年网上报名时间一般是10月10日——10月31日,今年变成了10月16日—31日,发生了微幅的变化。
(四)考生资格审查
变化六:资格审查和诚信度加强考核
今年规定,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
变化七:考试-大纲和命题变化
今年明确规定,在命题联考科目当中,增加了一项管理类联考,除了管理之外,和去年一样的,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变化八: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复试变化
今年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的复试条件进行了明确地限定,这个明确地限定和去年相比,只提到在复试的时候应加试,但是在今年复试当中,招生简章明确提出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变化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