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要点 — 高考频道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3:31 08: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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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长庆局招生办公室,省内各普通高校:
  现将《2010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要点》印发于后,请各地、各高校招生办公室参照执行。

2010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要点

  省招办2010年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落实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决策,组织和实施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公平公正,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平稳推进招生改革,大力推进阳光工程,促进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增强工作能力,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水平
  省招办整体工作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全省招生考试的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是推进我省招生考试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1、逐步建立科学发展的创新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能力,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素养和技能,形成团结进取的合力。
  2、逐步建立激励向上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尝试,实行岗位责任制,用制度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试行奖优、奖勤、奖奉献的办法,进一步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倡和鼓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构建积极向上的工作局面。
  3、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定期学习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和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办公室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4、继续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对办公室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清理,查漏补缺,充实完善,特别是在办公室内部的议事决策、办事程序、财务管理、工作环节等方面,形成比较完备的规定,编印成册,规范管理。
  5、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招生改革和发展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
  二、确保考试安全,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考试安全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生命线,要年年讲,年年都要重视,切实作为第一要务,抓到手上,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类考试试题(答题卡,评分细则)、试卷的保密工作,要慎之再慎、细之再细,实之再实。
  1、完善规章制度。对省招办自身和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现有的试题、试卷保密工作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查漏补缺,充实完善。从命题、印制、押送、交接、保管、分发和考试实施、试卷回收的各个环节做到无缝链接。
  2、靠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到人,明确职责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3、建设合格的试卷保密室。继续加强现有的各类考试试题、试卷的保密室建设工作,省招办资助扶持省内研究生招生学校(单位)保密室的建设。各级招办会同保密、公安对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落实“三铁”、“四防”、“一监控”、“一报警”的建设标准和规章制度。完善各级保密室、值班室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监测维护,保证运行良好。
  4、建立考试安全预警机制。修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请省招委会审定下发。对各类招生考试的试卷安全、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以及网络安全等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应对。
  三、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正公平
  考风考纪关乎到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下大力气维护良好的考试风气。特别是要认真分析和积极实施新的社会形势下加强考风考纪的应对措施,保证各类招生考试的平稳有序。
  1、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继续执行2009年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各级招办会同公安、民族、宗教部门,严禁非正常户口迁移投机高考的行为,严禁非法更改民族成分的行为。落实考生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大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力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实行各类招生考试的监考人员遴选的制度、考前培训的制度、考场安排抽签的制度等;坚持普通高考监考教师双对调的制度;继续实行各类招生考试巡视制度,普通高考坚持省、市、县三级巡视。认真探索规范考场纪律的监考方式,不断增强监考、巡视工作的实效性。
  3、坚持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继续坚持对考生开展三项教育,规范考生考试行为。坚持考生在考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制度,开展文明应试和考试不违规的诚信教育;坚持组织考生学习《考场规则》、《考生守则》、《国家考试违规处罚办法》等制度,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坚持对考生进行填涂表卡的常识教育,指导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和规范答卷。
  4、强化对高科技手段考试作弊的打击力度。继续在各类招生考试期间,启动耳脉探测仪系统和手机屏蔽器系统。继续加强对考试期间网上有害信息监控。指定专人对互联网实行监控,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对互联网高考有害信息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公安等净化网络环境。各级招办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考场秩序,打击违纪舞弊的行为,特别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会同无线电管理和公安部门,出动无线信号监测车,在考点考场巡回监测,有效防范利用无线收发装置等通讯手段舞弊行为。要积极探寻高科技手段考试舞弊的应对办法。
  5、加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招办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实行部门联动,联合公安、交警、环保、城建、工商、环卫、电力、交通等各部门,做好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保障考点环境清静安全,交通畅通,秩序井然,为考生考试创造文明、安静、舒畅、和谐的考试环境。
  四、推进招生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具体办法
  各类招生工作都要坚持不断改革的方向,逐步进行完善。招生录取的改革,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我省的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稳妥实施。
  1、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对过去的改革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视、评价,按照上级的要求,倾听考生、家长和社会以及学校的意见,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凡是有利于公正公平的措施,要进一步推行推广,使既有的改革取得更大实效。
  2、加大对照顾类考生资格审查力度。从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的资格审查入手,拟定《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由省招委会联合有关厅局下发。对审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多级公示制,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审查结果的真实性,防范和打击资格造假。
  3、稳步实行藏文考试科目与全国普通高考的接轨。按照《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藏文考试科目与全国普通高考接轨的方案》要求,2010年,采用藏、汉双语教学的学生,高考增加外语科目。要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切实、稳妥实施意见,提交省招委会审定通过后,组织好具体的考试和录取工作。
  4、积极探索填报志愿方式改革。组织力量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的改革思路和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招委会审定同意后,做好具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改革奠定基础。
  5、扩大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改革成果。美术类、音乐学、舞蹈专业考试继续实行全省统考。美术类专业要改进传统的素描、色彩的实物临摹为图片临摹,增加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修订音乐学考试-大纲,改变不区分专业特点,笼而统之的考试录取方式,分别按声乐、器乐和理论作曲三个专业方向进行考试、计分和录取。
  6、为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高考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统一部署,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新课改的动向、动态和目标、内容,参与调研论证,做好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相匹配并符合我省实际的新高考方案前期准备和拟定工作。
  五、深化阳光招生,增强高校招生考试的透明度
  各类招生工作,涉及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社会和媒体关注度很高,必须把阳光招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来做,加大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程序、办法的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信。
  1、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工程。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中专、普通专升本五大类招生考试中,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凡是考生应该知道和可以让考生知道的各类考试招生录取各种信息,都要尽可能地通过多种方式让考生知道,要逐步建立各类招生阳光工程的制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考生的知情权。
  2、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各类招生都要积极地推行阳光工程,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设立省招办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在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相关的招生信息。
  3、拓宽招生信息公布渠道。改进省招办主办的《甘肃高校招生》等书刊,加大考试信息的传递;办好《甘肃省招办网站》,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广泛宣传招生信息。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从第一批次录取开始,及时公布分批、分校、分科的第一志愿投档线,录取期间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各类招生考试的巡视会议制度,向有关领导和媒体报告招生考试、录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接受监督。积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监督招生工作的机制。2010年,在普通高考招生和术科类招生考试期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对阅卷、录取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现场巡查、监督。
  5、加强招生考试的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信访体系,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省、市(州)、县(区)三级招办和各考点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做到群众的来信和来访,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处理有结果。
  六、重视队伍建设,打造适应招生考试需要的团队
  完成繁重招生考试任务,必须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心强的队伍。要把加强全省各地和学校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招生考试健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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