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3月20日至4月16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7:21 03:14: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宁夏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注意事项 |
6月26日 |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2、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6月27日 |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共设置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 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 |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相应科目:
1.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
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
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时,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报名时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4月16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接受考生预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和考区。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4月7日至4月16日(周六、周天不进行确认)
2.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具体确认地点为: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中山北街1号),联系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南路248号),联系电话: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吴忠市裕民西街177号国资大厦6楼),联系电话:0953—2018071、2018072。
(4)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联系电话:0955—7063920。
(5)固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三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2662805。
3.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