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法律制度(1)经济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0:07 19:41: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合同是经济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的订立----熟悉合同订立的程序
1.合同订立概念: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2、合同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大纲要求:
1.掌握合同效力的含义
2.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3.掌握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可变更合同的概念、种类及法律后果
4.了解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