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09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24 19:03: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09版)
一、考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考生必须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在指定报名点及规定时间内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考试管理所需的考生个人信息,并对签字确认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