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讲解(三)秘书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0:15 01:01: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FWM"> 1、各种文种的撰写
(1)规范性公文。规范性公文一般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正文;规范性公文的标题由事由(问题)、文种两部分构成;正文中开始部分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性公文的核心内容与指导性“纲领”。
(2)决定。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3)决议。其性质、功用与决定没有大的差别,特点在于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
(4)通知。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5)通报。标题由发文机关、表彰或批评的对象与事实性质(情况)以及文种(通报)。
(6)批复。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必要时也可在标题中标明“同意”“批准”与否的态度。
(7)通告。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有时可省略事由或只标注文种。
(8)请示。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