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年9月公共英语考试考前提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3 22:39: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11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前公告
2011年9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9月24日开考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特别提示
领取准考证:9月20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牢记入场时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笔试入场时间为上午8:30,入场开始15分钟即8:45分进行听力试听,迟到考生禁止入场,9:00正式开始笔试考试;口试考试前30分钟考生入场,开考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2、带齐规定的证件
考生参加考试时,要按照规定带齐相关证件,证件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全者禁止入场。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武警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参加考试。
3、认真校对考生信息
准考证上考生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成绩通知单和合格证书上信息的正确性,为了减少考试后期因成绩通知单和合格证上的错误信息给考生带来的不便,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重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如发现有错误信息,请立即与考点负责老师联系以便更正。
4、携带必要文具
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水笔(签字笔)、橡皮,不能使用圆珠笔答题。
5、熟悉考生守则
考生在考试前要仔细阅读考生守则,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因违反考试纪律而取消考试资格。
6、保留成绩及合格证书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单项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中(不能隔次保留),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不合格,则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将不再保留。
一次考试中,单项考试合格者发放单项成绩合格证,若下一考次中另一单项合格,则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后一考次单项成绩合格证不再发放,一次考试中,两项(笔试、口试)都合格的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等证件。正式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二、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圆珠笔、橡皮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物品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四、考生领到《口试卡》后,应认真填涂《口试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须考生填涂的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口试卡》无效,考生将得不到口试成绩。
五、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考场,在考场流动监考员的引导下直接进入考场。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考场。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七、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出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点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