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9年外销员资格考试通知外销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12:08: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2日至13日举行,分为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两种。其中: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和“国际商务专业知识”两个笔试科目;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两个笔试科目及 “外经贸外语口试”一个口试科目。“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个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每个考生的口试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9月12日 |
08:30-11:30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
14:00-17:00 |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
9月13日 |
08:30开始 (每人10分钟,当日考完) |
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 |
二、报考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其中,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取得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考“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但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因违反考试纪律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09年6月2日至1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咨询电话:0551-2884613。)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从事外经贸类工作年限证明、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局、商务局于6月17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并于6月18日前将《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1)报省人事考试院。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6月17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6月22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报考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事厅、省商务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方可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应在报考资格审查现场以手工方式收取,届时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将已缴费考生作手工缴费标记。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9月7日至1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教材与培训
我省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指定参考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市在报名的同时组织教材征订,汇总后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4),于6月19日报省人事考试院。培训工作由省商务厅按照“考培分开”和考生自愿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国际商务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笔试考试费(含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按每科70元收取,外销员口试按每人64元(以上均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余额于6月19日前上交省人事考试院。
七、其他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9年下半年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操作难度大。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2.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3.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4.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