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9年自学考试免考政策指南自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8:07 18:04:5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二、下列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均可按照本规定提出免考申请。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