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4:27 22:01: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或经过备案许可的京外省市)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或经过备案许可的京外省市)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方向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外交方向
*国际贸易学-国际市场营销方向
*世界经济-国际金融与投资方向
*世界经济-跨国经营与管理方向
*西方经济学-企业理论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向
*西方经济学-金融理论与投资管理方向
*国民经济学-金融投资与金融管理方向
*区域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
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均可报名参加进修班学习。
3、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如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起
2、报名手续:(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交同一底板(非红底)二寸照片一张,一寸照片两张;
四、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进修时间:进修两年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结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详见说明)
八、收费标准
进修班学费22000元,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进修的,可酌情退还进修费。申请硕士学位者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10)8250028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育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0611B
说明: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经我校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办理《考试资格卡》;
2.在获得《考试资格卡》后四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实行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经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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