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城县公开考录特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8:18 19:23: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工作出发,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宁城县储备人才考录管理办法》,公开招录县公安局和法院特警(储备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公安局特警20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3名。
法院特警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录范围
(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部队复员军人;
(三)国家认证的二级以上运动员。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未受到治安处罚,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参加过反动团体、邪教等非法组织。
(二)年龄:18—24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93年9月30日出生;复员军人、运动员在省、军级以上竞赛中取得前六名的,或被军级以上单位评定为技术能手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宁城县2009、2010年三期转业士官年龄不限。
(三)户籍:不限制。
(四)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70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按标准体重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5%。
3、视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唇裂、斜眼和斜颈等,无明显八字腿和罗圈腿等),无纹身,无口吃。
(五)从业要求:特警工作实行专编专岗管理,从事特警工作必须满10年方可转入其他岗位;不到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动或参与其它职位招录考试。报考其它单位岗位经批准必先辞去特警工作。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2011年9月3日
报名地点: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五楼502室)。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三张。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分别报公安局或法院)。
五、体检
按报考条件第四条身体条件要求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
六、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两部分。
(一)体能测试
1、按男女性别分别设置四个测试项目。男性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4折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4折返跑、800米跑。
2、各项目设定合格标准,开考前公布。
3、考生依次参加各项目测试,凡有两项及以上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取消参考资格。
4、各项目测试成绩统一折合为分数。总分为100分,每项25分。折合办法为:以合格标准为基础分数,以所有参考人在该项目的最好成绩为满分,按比例折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科目为《公安机关“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读本》,占60%。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加分
在省、军级组织的射击、柔道 、拳击、散打、武术项目和技术能手比赛中取得前3名的复员军人、运动员加10分。
(四)总成绩
体能测试分数、笔试分数及加分分数直接相加为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男女(即男前25名,女前5名)和公安特警、法院特警职位分别录用,经政审合格者上岗,并办理储备人才相关手续;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调查核实,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用。
八、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纪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其它事项
联 系 人: 张晓利 邹金明
咨询电话:0476—4237180
详情查询请登录赤峰人事人才网和宁城人事人才网。
宁城县考录储备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