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报检员《业务基础》:入境旅客检验检疫须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6:24 08:21: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入境旅客检验检疫须知

  一、入境旅客的检疫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发热、寒战、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体征或症状之一的旅客,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的旅客,须主动口头向检疫官员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在航行过程中出现上述症状的旅客请及时报告机组人员,到达后由机组人员通知检疫官员,实施检验检疫。来自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黄热病疫区的旅客,请主动向检疫官员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二、入境旅客携带物(包括随身携带物和托运行李)的检疫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必须事先经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特许批准。如您携带了上述物品,应主动向检疫官员口头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下列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1、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种苗花卉、水果、大豆、小麦、辣椒、西红柿、茄子等。

  2、动物及动物产品。包括:活动物、肉类、动物血液、骨、蹄、角、奶及制品、鲜蛋、胚胎等。

  3、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有害生物体及其它转基因生物材料、土壤等。

  4、动物标本、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以及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等其他检疫物。

  如您携带了上述物品,应主动交由检疫官员处理,或投放到检验检疫处理箱内。

  三、入境旅客伴侣动物的检疫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检疫要求,每名入境旅客可携带1只伴侣犬或猫。携带伴侣犬或猫的入境旅客应在入境时向检疫官员申报,并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动物健康证书和免疫接种证书,导盲犬还需提供经专业训练的证明,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携带的伴侣犬或猫作临床检查并在指定场所隔离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四、法律责任

  各位旅客,请您自觉遵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验法律法规。在您入境时,检疫官员将对入境旅客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医学巡视,对您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检疫巡查、X光机检测、检疫犬检查。对于违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验法律法规的入境旅客,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规定,处以最高额为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2008年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考前压题密卷(1)
2010年报检员考试《业务基础》报检的基本规定
2010报检员考试辅导:出口货物实施检验绿色通道
报检员考试易错易考题汇总:判断题与填空
2010报检员《业务基础》:入境旅客检验检疫须知
2010报检员考试《政策法规》:中国认证认可条例
2010年报检员考试《业务基础》:入境货物报检
2007年第二次报检员全国统一考试压题密卷
2010报检员法律法规: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的规定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